一般情況下,在立井提升安全管理中,機電部門主要負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罐座、搖臺、裝卸裝備、天輪、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個部分的檢查維修和絞車司機的操作運轉等。
運輸部門主要負責上、下井口人員、材料、空重車上下并、收發信號,撩扣擋及罐簾或開關罐門及安全門,開裝罐機、推車摘掛鏈、開沉車等工作。
一
事故類別及直接原因
1、上、下罐時墜人事故
① 信號工思想不集中,馬虎大意,正在上、下人員時沒有看清井口情況盲目發出開車信號,造成罐籠誤運行所致。
② 乘罐管理混亂,開車前不關罐門及安全門,罐籠開始運行時,人員還在搶上搶下造成信號控制系統有故障或不完善,信號把鉤工發現問題無力制止。
③ 沒有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只能發出調平和換層信號,但發不出開車信號。”
2、罐籠運行中墜冰、墜人事故
① 乘罐超員太多,罐內十分擁擠,罐籠沒有罐門或罐簾、罐門未關,罐簾未放到底罐簾橫桿間距大于200mm,罐簾下部距罐底距離超過250mm,造成人員被擠出罐籠墜入井筒內。
② 冬季北方沒有暖風設備的人風提升人員井筒,特別在淋水大的井筒,由于井壁大塊結冰,掉冰沖擊罐籠,因此造成罐籠強烈顛簸震動,將罐內人員拋出墜入井筒內。
3、井筒墜落礦車及其他物件事故
① 把鉤工違反操作規程:罐籠提升前未關好井口門未恢復阻車器位置即行放車;礦車未完全進入罐籠就讓信號工發出開車信號;罐籠裝車后,不檢查罐門、擋車器、罐內阻車器是否靈活好用,礦車入罐后是否正常,即讓信號工發出開車信號,造成礦車墜入并筒內。
② 井口阻車器、并口門出現故障,礦車不標準、高度不夠,阻車器擋不住礦車;推車機操作錯誤,推車工人未注意,失誤的推動礦車,造成礦車從井口墜入井筒內。
③ 阻車器未與罐籠停止位置聯鎖,致使罐籠不在井口,阻車器還能打開,造成礦車滑行進入井筒內。
④ 在沒有制定措施,未經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在井口出車側進車裝車。
⑤ 井筒下放設備材料捆綁不牢,懸吊不合理,在井筒內墜落。
4、斷繩、過卷、罐及卡罐等事故
這些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較復雜,雖然主要應由機電部門負責但上下井口信號工、把鉤工、推車工在提升量超載,提升運行不正常,提升容器及上、下井口裝卸設備有故障,有可能發生這些事故時,未能向絞車房發出急停信號,未能及時向機電部門反映情況,未能安排足夠的檢修時間,配合機電科及時檢修,造成這些事故難以避免。
二 預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1、防止上、下罐時墜人、切人事故的措施
① 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② 把鉤工、信號工都必須執行崗位責任制。
③ 人員上、下罐完畢關好罐門、井口門后才能發出提升罐籠信號,并且使提升信號與井門閉鎖。
④ 每一提升裝置,都必須在井底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臺之間裝有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同絞車的控制回路閉鎖。信號控制系統不完善或有故障時,必須及時檢修和完善。
⑤ 除發送緊急停車信號或不帶乘人的箕斗提升外,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把鉤工向絞車司機轉發信號。
⑥ 多層罐籠升降人員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井口總信號工收齊井口各層信號上信號井接到井下總信號工信號后,才可向絞車司機發出信號。
2、防止罐籠運行中墜冰、墜人事故的措施
① 罐籠必須裝有符合規定的罐門或罐簾,井保持完好狀態,發現故障時必須修好,不修好不得運行。罐籠運行前必須關好罐門或罐簾。
② 罐籠一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并應在井口標明。超過規定人數時,井口把鉤工有權制止。
③ 北方寒冷季節的提升人員井筒必須有暖風設備,保持井筒空氣溫度在2℃以上;暫時未設暖風設備的提升人員井筒,寒冷季節每班提升人員前組織對井筒打冰,在井底人員出入罐的地方,臨時加設保護盤。
④ 發現罐籠在運行中出現顛簸、搖擺等異常情況,應及時與絞車房取得聯系,防止事故的發生。
3、防止井筒墜礦車及其他物件事故的措施
① 把鉤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罐籠提升前必須關好井口門,恢復阻車器位置后才準許放車;罐籠裝車后,在檢查礦車已經完全進入罐籠,而且罐門阻車器、罐內阻車器靈活好用后,方許可信號工發出開車信號。
② 保持裝卸設備完好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請有關維修人員徹底檢修。阻車器應與罐籠停止位置相聯鎖,不準許未經培訓并未取得合格證的人操作推車機;對礦車應進行檢查,高度不合格的不許使用。
③ 不應在井口出車側進車裝車,如確有必要,應制定措施經有關領導批準。
④ 下長料或設備通過井筒時,必須捆綁牢靠,懸吊合理防止散扣墜落或刮碰。
4、防止斷繩、過卷及卡罐等事故的措施
① 除機電科必須負責在提升裝置裝設保險裝置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鋼絲繩的使用、維護、試驗、檢查以及連接裝置等方面遵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外,上、下井口信號工及把鉤工必須注意監視罐籠運行情況及鋼絲繩是否松弛,發現提升運行不正常有可能發生斷繩、過卷、罐及卡事故時,必須發出緊停信號,以便進行檢查處理,切忌反應過慢等,采取措施則已為時過晚。
② 罐籠和箕斗的zui大載重量和zui大載重差,應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運行防止由于超載引起的過卷。同時改善現有裝載裝置,并加設超重保護。
③ 為預防罐座開啟不靈活,使罐座沒有完全打開罐籠短時間卡住因卡阻不牢,罐籠很快滑脫,造成沖斷鋼絲繩事故,必須定期清掃檢查保證罐座靈活可靠并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必須對座設置閉鎖裝置。
④ 運輸部門應與機電部門保持經常的聯系,安排必要的停罐時間,為每天檢查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座、搖臺、裝卸設備、天輪、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件創造條件,以便發現問題立即處理。